人民网:区块链赋能 反洗钱监管科技创新
3月6日,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发布处罚信息,微信财付通被罚款40万元;2月27日,中国人寿保险泉州市中心支公司被央行福州中心支行罚款49万元;2月14日,央行挂出27例行政处罚,民生银行、光大银行、华泰证券三家机构共计被罚款5190万元……
这些机构受到处罚与其反洗钱不力有关,受罚原因主要包括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、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、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。
无论是对银行、保险等金融机构,还是对非银支付机构,反洗钱监管正在加强。监管机构如何强化反洗钱?不少业内人士给出的答案是,利用区块链、人工智能等新工具赋能监管科技创新。
3月23日,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办的“洗钱新风险与反洗钱新应对”培训会上,北京大学金融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陈钟指出,从目前各金融机构反洗钱机制来看,仍然存在着客户身份识别效率低、反洗钱工作信息化程度低、反洗钱监管成本高以及金融机构间相关数据不同步不共享等问题。
“将区块链技术引入金融机构日常身份登记验证、金额交易及检测审计环节中,可实现监管规则的数字化、自动化和智能化。区块链能变成监管者与受监管对象之间的共享数据记录库,打破组织之间的壁垒,从而减少监管者与受监管对象之间的监管摩擦并增进监管效果。”陈钟认为,引入区块链能实现部门数据按需即时共享,受监管对象的交易数据必须以一定的粒度和精度提供给监管者,以便履行监督和管理合规性义务。
据中国互金协会副秘书长何红滢介绍,根据疫情期间的风险防控形势,协会提示从业机构反洗钱部门主动作为,将反洗钱风险控制能力有效应用于当前的反欺诈工作中,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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